政策法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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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做好2015年国家服务外包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
2015-10-21
各服务外包专业园区、服务外包企业:
根据《市商务委关于印发<2015>的通知》(沪商服贸[2015]322号)要求,现就有关申报工作通知如下:
一、申报时间
各企业在11月4日00:00前登录“上海市商务委员会财政资金支持项目管理系统”(http://czzj.scofcom.gov.cn)根据相关要求填写申报信息,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。
并请企业在11月4日前将纸质申报材料交至新区现代服务业促进会。
二、申报材料送交地址
浦东新区龙阳路2345号新国际博览中心E7-2W2b(E6馆6号门二楼新区现代服务业促进会办公室)。请于E5、E6馆间15号卸货区进入馆内,详细请参照附件地图。
三、申报企业资质、条件、所需材料
具体政策支持标准及申报要求请参照本通知附件管理指南。
四、其他要求
1、本次国家服务外包资金申报采用新系统申报,系统将于11月4日00:00准时关闭,建议企业提前录入系统申报材料。
2、本次申报纸质材料中部分材料需提交原件,进行现场核验,申报材料一律不接受快递,以A4纸大小标准装订;
3、企业须将申报材料中支持申请表电子文档U盘拷送新区现代服务业促进会或电子邮件发送至pdservice01@126.com。
联系人:奚老师2892 8290,陈老师2892 8291
传真:2892 8290
特此通知。
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务委员会
上海市浦东现代服务业促进会
2015年10月2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