政策法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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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做好2016年国家服务外包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
2016-08-31
各服务外包专业园区、服务外包企业:
根据《市商务委关于印发<2015>的通知》(沪商服贸[2015]322号)要求,现就有关申报工作通知如下:
一、申报时间
“上海市商务委员会财政资金支持项目管理系统”(http://czzj.scofcom.gov.cn),请各企业在9月20日00:00前登录系统,根据相关要求填写申报信息,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。
并请企业在9月20日前将纸质申报材料交至新区现代服务业促进会。
二、申报材料送交地址
浦东新区龙阳路2345号新国际博览中心E7-2W2b(E6馆6号门二楼新区现代服务业促进会办公室)。详细地图请见附件,
三、申报企业资质、条件、所需材料
具体政策支持标准及申报要求参考本通知附件《2016年度国际服务外包业务资金申报须知》。
四、其他要求
1、本次国家服务外包资金申报系统将于9月20日00:00准时关闭,建议企业提前录入系统申报材料。
2、首次申报国家服务外包专项资金的企业,需先在“上海市商务委员会财政资金支持项目管理系统”(http://czzj.scofcom.gov.cn)中注册账号,注册信息审核需要几个工作日。
3、本次申报纸质材料中部分材料需提交原件,进行现场核验,申报材料一律不接受快递,以A4纸大小标准装订成册;
4、企业须将申报材料中的“XXX支持申请表”电子文档U盘拷送新区现代服务业促进会或电子邮件发送至pdservice04@126.com。
联系人:奚老师2892 8290,张老师2892 8291
传真:2892 8290
特此通知。
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务委员会
上海市浦东新区现代服务业促进会
2016年8月31日